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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個體觀測者,都會因為各自取得的資訊表面而對一件事情有不同的認知。其實這個茶會是延續了先前提取海蜃大題意做出討論的那篇,這邊再加以淺談一些部分。不過,這次並沒有想要提些甚麼大道學說,不過是就個人的觀察提出並分享而已。
 
  「猜想」,先就觀察面來說,是一個偏見的表現。為什麼是偏見呢?就我看來,如果我們只看得到事情的部分面,卻還以此來作全面的判斷,就是偏見了。「猜想」行為本身,其實就是前兩句之間的句讀.我們藉由個人的幻想——「猜想」來補完我們對其資訊的瞭解。這是很偏頗的行為。
 
  但是,那怕猜想是一種偏頗的行為,人們卻還是會猜想。尤其在許多文學作品的故弄玄虛下,人們總會去猜想小說背後「真正的意義」,從黃春明先生的《青番公的故事》中,尤其是課綱教材的「魚」一段,除了被認為是顯現當時社會小人物的艱辛,也被認為是反應出當時社會小人物的反動。然而,這種沉默的反動既沒有表現出半點憤世嫉俗、半點脫穎,說來是算不上反動的。
 
  在「魚」這一課中,其實只有敘述孫子帶著魚回家,並且藉由回溯祖孫二人分離時的對話來釐清之間的事情;而一段段因為瑣碎小事卻逐漸擦槍走火的情節,其實和小人物對社會如何如何根本沒有甚麼關聯。說是勤奮於生命倒比較合適,「反動」這一結論——讀者猜想得過度了。
 
 
  過度地去放大一個面,把它變得與原先相近相遠,實在談不上有甚麼好處。誇示法和借喻法是兩種手法,因此我們如果真想要藉由「放大並加以借喻」其實是該審慎反省的。這個社會本身看起來,我認為是沒有那麼陰暗、混亂而怪誕的,但我們往往會提起新聞上一件件火辣毒舌的事件,彷彿我們的社會就是新聞報導裡那麼無頭亂裡。
  
  「陰謀論」,這個台灣政治、記者媒體相當常用的手法,其實也是台灣諸多小說家敘寫故事時的架構基礎。但是,「陰謀論」很難是真的,這點對於「真正從事那些事情」的人而言尤其如此。不同於我們是旁觀者,常常會被一言一舉所左右而模糊視聽;執行者是唯一清楚自己在做甚麼的人,有沒有陰謀、唯有他自己清楚。
 
 
  媒體上可能提到甚麼樣的陰謀,但如果不是本人的話,哪能證實那些揣測呢?儘管如此很多人會不相信沒有賄絡、不相信沒有政治操作、不相信沒有政治獻金等等一大堆密密麻麻的陰謀揣想,老實說、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到頭來全都是任任何個人自己去找尋解答了。
 
 
  然而,很多時候我們需要自己去找尋瞭解細節的窗口,一昧地想要知道解答而忽略了許多小的事實,便無法把真相還原成它本來應該具備的樣貌。猜想、往往會扭曲一些細節,尤其當我們只是一群不明就裡的旁觀人時,我們的猜想更是會扭曲事實,成為「我們看到的另一種事實」。
 
  「我們看到的事實」跟真正的事實有怎麼樣的差距呢?假如我看到了一個我有些喜歡的女生,告訴了你他在我心中是那麼如西施如仙女、你會怎麼去猜想?臉蛋標緻、眼睛水汪汪、頭髮秀麗、衣裝誘人?那她是大胸部還是貧乳、有沒有好鮑魚?神經病啊——對方不過是個和藹可親的媽媽帶著可愛的女兒,結果現在又會有人猜想我是不是戀母情結了。
 
  我們的猜想會讓事實變得五官端正,但如果是客觀的事實是長成一對眼睛、一種鼻子、一口齒牙、一對耳朵,並且被集中在一張臉上;我們猜想的事實就會讓他有無數種眼神、無數種鼻樑、無數種嘴巴和牙齒、無數種耳朵,被集中在一個有無數種版型的臉上。光這麼想就令人覺得毛骨悚然。
 
 
 
  事實不是千面人,老實說我不認為需要刻意去猜想。但如果我們常常會爭論時事,就會發現很多事情都是我們不得不去猜想的——為什麼遠見要轉型,又為什麼戴師要說那樣的話?為什麼要談論阿扁,又為什麼要討論特赦?諸如對這些疑問的猜想,令我們每個人心中都出現了一把尺,但是有一點很奇怪、我們常說「人人心中一把尺」卻不曾想過尺的規格和丈量單位。
 
  你的尺是甚麼單位呢?為什麼我以公分可以丈出十五點六公分,你卻是五公尺?為什麼我以呎可以丈出兩呎,你卻是二十釐米?人人心中各自的一把尺,老實說根本談不上有甚麼公定單位、英制單位。當我們個人看見一件事情,就會去取得自己認為的長度,然而這個長度和別人的長度又是兩回事。
 
  但是,尺規都是有誤差值的,為什麼那些誤差值能夠很小很小呢?除了公定單位外,更重要的是「我們丈量的物體都是相同的」。假如丈量的東西根本不同,比如你量的是鼻子的長度,而我量的是手臂的長度,那就根本談不上是同一個東西了。
 
  那怕是同一個人,你只看一部份、我只看一部份,這就跟盲人摸象是同樣的道理。既然是盲人摸象,每個人得到的結果便沒有辦法統整成解答了。一個說是長頸鹿、一個說是鱷魚皮、一個說是牛鞭、一個說是河馬——這樣子的事實,只不過是亂七八糟的事實。
 
 
  有時候,比起單單看幾則新聞報導去猜想當中環節,還不如偵查事實。我們可以看到張氏因為「涉嫌」殺害了兩名共讀共學的同鄉女生而被通緝,並且看到日本警署推測動機若不是情殺就是蓄意謀殺。但是從來沒人想知道張氏的背景,對於整件事情倒底是甚麼過程、如何經過,我們就是霧裡看花,一個頭兩個大。
 
  然而很多人卻還是能像「我是證人」似的把細節說得清清楚楚,好像也對張氏的思想掌握得相當透徹——說來都是笑話,有的人說他是宅瘋了、有的人說他是因為發福被討厭、有的人說他看起來本來就一副殺人犯的樣子。到頭來這些也都是流言蜚語。
 
  結果,就是因為很多鄉民的想像力——資訊傳播才離事實越來越遠。
 
 
  一種新聞亂象,來自於我們胡亂的幻想。
 
  
 
  一些理所當然的問題,絲毫沒有問到關鍵——只是為了一句「大丈夫じゃない」。
 
 
 
  粗糙的、混亂的——
 
 
 
  我們都希望自己坐著就能當判官,因此希望看見事實最戲劇化的一面。但是法官面臨的事情,究竟是事情最戲劇化的一面,還是事情最尋常的全面呢?很多事情都是被誤會的,胡亂報導、衍伸幻想。「猜想」,真是如此之惡。
 
 
  有件事情可以談論到台灣區麵粉工業同業公會,那是二零零八年左右的事情了。當我還在那裏工作的時候,其實看到了很多也聽到了很多屬於商業機密的文件,雖然麵粉公會說來是個和善的地方,從總幹事到其員工大家互相和對工讀生都是很和善的,但是既然是商業機密必然也有其不能隨意透漏之處。
 
  
  其實早在七八年,麵粉公會就已經被公平會警告並要求處以罰鍰,這個案子讓麵粉公會印象深刻,也使他們在二零零八年時差點又和公平會槓上。其原因來自於當時的一則新聞報導的細節內容。其實每年,麵粉公會都會藉由統整去年港務資訊來為媒體作今年麵粉價格的評估,而早在七八年因為聯合廠商並且操縱市場價格開始,公會就被盯過了。
 
  然而那一年的新聞卻有媒體打出「麵粉公會黃錦和(總幹事)明中午將和各家公司廠商開會協調麵粉價格」這一報導,當初麵粉價格的確居高不下,但是就算市場發展到這種程度,麵粉公會也時無權干涉麵粉價格的。緊急要求記者更正報導之後,才險些沒再被公平會叮囑。
 
 
  另外,針對八十六年至八十八年的訴訟,後來公會之所以在再上訴中被判處一千兩百萬罰鍰,其實就是公會每年的運作基本額。網路上這篇「罰1200萬,可是賺的應該更多!!!划得來!!!看得出來完全就是個傻子胡謅,麵粉公會的年度預算沒有用完是不行的,而罰鍰則是從基金裡去扣除。麵粉公會既然不是營利部門,自然是沒有收入的。就我所知,幾乎是全靠政府撥發的預算,用不完還會被刪減預算。
 
 
  亂象,來自於無端滋生的猜想。
 
 
  我們甚麼時候可以自己不以陰謀面的思維去扭曲事實,並且也不用猜想去補完細節呢?要擁立一件事情和要推翻一件事情,我想都是一樣的吧!盡量取得事實證據,或許剩下的再等更瞭解其事實細節的人來推翻。從一來一往間,不斷去學習瞭解「如何看待事實」,而不是一股腦地把屁股塞進馬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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